(四)运行机制方面
国外酒店集团产权明晰,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,董事会和股东代表大会是最高决策机构,法人治理结构合理,管理严密、效率较高。而中国酒店业是脱胎于计划经济下的产物,产权模糊,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不彻底,行政干预随意性大,国有资产所有者缺位的现象比较严重,法人治理结构不合理。这些运行机制上的弊端带来了管理上的疏漏和效率低下,直接导致了中国酒店业整体竞争力不强和效益低下。
除此之外,我国酒店集团的组织机构与国外酒店集团相比有明显的不同。其一是组织机构较庞大,除总经理—部门经理—主管—领班四级管理者外,还建立有党支部、共青团支部和工会组织,领导酒店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;其二是对专业化分工有不同的理解,例如国外酒店集团通常将营业部和公关部分设为两个部门,而我国酒店集团通常将营业部和公关部合并为一个部门,认为两者的活动都是销售客房、餐饮,在一个部门经理领导下更能有效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