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卫走上车来,付了车钱,车子发动了,他过来坐在我旁边。
“我必须跟在你身边,而且得报告一下,你不介意吧。”他对我说,然后按了一下双向无线电的按钮说:“拉斯洛,这里。”
“拉斯洛,”一个声音说:“你溜到哪里去了?”
“我在公车上。”
“你在那儿干嘛?你还没下班。”
“我跟那个你叫我在门边拦住的人在一起。他走出门外,我在外面想拦住他,但是他说我得找个市警来才能那样做,因为我们在公共街道上。”
“你可以在前面的人行道上拦住他。”
“他走到了街对面的公车站。”
“那他还好好的吧,我可不想打官司。”
“我也是这么想,所以我试着说服他回去,可是他不肯。他说他已吻过某个女士的手,而我们可以保留她的身体。我不懂那是什么意思,但我想在我走得太远而超出无线电通话范围之前,把情形先报告一下。他上了这辆公车,司机很体谅我希望公车不要开走的要求,但他说协助拘捕那个人是不合法的行为,而且他得开完全程。所以我上了这辆公车,现在正坐在那个人旁边,如果你们要我下一站就下车,我就下车。我只是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,该如何执行命令,所以我想在得到你们的指示之前,最好紧跟在他身边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