亚细亚的、古代的、日耳曼的生产方式,虽然都是所有制的原始形式,但三者又不是所有制的最原始形式,而是或多或少改变了形式的原始所有制。最原始形式的所有制是什么样的,马克思在19世纪50年代并不清楚,亚细亚生产方式成了马克思当时心目中最早的所有制形式。
1877年,摩尔根出版了《古代社会》一书。正是在这部著作中,摩尔根揭示了人类历史最原始的社会组织形式——建立在血缘关系上的氏族。在研究了摩尔根的《古代社会》之后,马克思终于发现、把握并明确指出了农村公社在社会发展总序列中的位置:“农村公社既然是原生的社会形态的最后阶段,所以它同时也是向次生的形态过渡的阶段,即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向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的过渡。不言而喻,次生的形态包括建立在奴隶制上和农奴制上的一系列社会。”[15]